🗣金管會擬延後虛擬貨幣實名制
行政院在4月依洗錢防制法正式劃定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,虛擬通貨業者必須依法確認客戶身分等反洗錢措施,違者最高可罰1,000萬元,未來也將進一步落實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。
原計畫預計7月1日生效,不過上週公聽會結束,因業者普遍反應執行尚需時間準備,據銀行局官員說法,法案實際上路時間要視業者意見再做調整。
財政部也表示,若虛擬通貨業者全面導入實名制,交易平台可比照一般銀行金融商品提供資料清冊,國稅局即可依此計算價差所得,從而課徵所得稅。
據報導,營業稅部分尚在跨部門研議,目前國稅局並無針對比特幣的課稅案例。不過主管機關依據現行稅法均有對比特幣訂立課稅規定,申報時仍須留意。